1、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
2、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政务信息、目标管理、调研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气象宣传、办公自动化、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3、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
4、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职工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5、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科技专业技术人员等各项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
6、拟定人才吸收、培养、使用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气象人员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9、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完善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计划财务体制及投入机制;
11、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计划财务、基建、预决算、国有资产、统计、产业运营监督和地方气象建设项目及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经费收支等管理工作;
12、负责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13、指导全市气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14、负责本局安全保卫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 |